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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强化扶贫项目资金管理
2009-10-30 09:04  文章来源:南华县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今年以来,南华县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作为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引向深入的重要载体来抓,做到五个强化,促进了扶贫资金监管制度化、规范化。
  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中,该县一是强化机制创新,规范扶贫资金的运行机制。通过引入市场配置和受益群众平等参与,形成科学化和民主化机制。积极推进村级公开和项目公告公示,强化扶贫项目资金和劳务报酬发放的社会监督管理机制。通过规划协调,进一步优化扶贫投入结构和投资领域,形成扶贫资金与其它支农资金的整合投入机制。二是强化专户管理,严格报账程序。设立了财政扶贫资金报账专户用于支付扶贫项目报账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户报账,封闭运行。所有资金支出均要求符合扶贫资金和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到手续齐全,开支合理,账务规范。三是强化资金拨付,严格报账进度。按照县级报账制的规定,单个扶贫项目年度计划执行期内报账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三次,工程类项目资金支付一律从财政扶贫资金报账专户直接转拨项目实施单位银行账户,不得付现;扶贫物资采购,实行统一采购,由采购单位到财政部门报账。当年计划安排的整村推进、科技扶贫等重点项目,应在当年完成,资金报账均要达到80%以上,并由县级组织全面预检后报请省、州进行检查验收。四是强化资金审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所有年度扶贫计划安排的项目在验收和竣工决算时,扶贫项目主管单位均要主动邀请同级审计部门对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审计意见书。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责令限期缴纳应当上缴的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限期退还被侵占的国有资产,并依法给予处罚。同时,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开展网上投诉、开办专栏、组织大下访活动等形式,确保社会监督渠道畅通。五是强化扶贫资金项目监管责任追究机制,使扶贫资金使用畅通无阻。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扶贫项目资金实行全程监督检查。对不能如期组织项目施工或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终止计划执行,并限期整改。对违反规定挤占挪用、损失浪费、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的行为,依纪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扶贫资金使用渠道畅通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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