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人大代表依照法定程序提出代表议案,是代表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职权的重要途径和形式。会议期间,代表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认真负责的态度,紧紧围绕推动我县“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目标,积极提出议案。根据县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的议案截止时间,到3月6日中午12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69件。
本次会议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主要涉及交通、建设、水利、民政、电力、财政、发展计划、旅游等关系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其中,关于交通方面的24件,占议案总件数的34.78%;关于建设方面的11件,占议案总件数的15.94%;关于水利方面的8件,占议案总件数的11.59%;关于民政方面的4件,占议案总件数的5.80%;关于电力方面的4件,占议案总件数的5.80%;关于财政方面的3件,占议案总件数的4.35%;关于发展计划方面的2件,占议案总件数的2.89%;关于旅游方面的2件,占议案总件数的2.89%;关于工业、经济贸易、社会保障、招商引资、农业、片区开发、林业、教育、卫生、商务、邮政工作方面的议案11件,占议案总件数的15.96%。
经3月6日县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审查,决定将何孔杰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河(河西屯)-雨(雨露)油路建设的议案》,彭元太等1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拆除龙川镇龙泉路西小河至街心花园街道两旁绿化隔离带花台及障碍物的议案》,李绍龙等1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编制县城特色规划的议案》,方勇等1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多渠道解决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的议案》4件议案列为本次大会议案,交县人民政府办理。除以上4件作为大会议案办理外,其余的65件议案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连同大会期间收到的42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交有关部门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