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家电下乡是国家为了尽快提高和改善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生产条件而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是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尽快在农村建立健全流通体系的有效途径,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活动,是落实党和国家惠农政策的一项重要活动,是扩大内需、拉动生产的一项重要活动,对于繁荣和活跃我县的农村市场将会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一、家电下乡主要政策
家电下乡工作是商务部、财政部为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围绕“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而实施的一项惠民工程。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我省从2009年2月1日起,到2013年1月底止,在全省范围开展家电下乡工作,对农民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中标企业生产的中标4类家电产品给予财政补贴。4类产品为:彩电(单价不超过2000元)、冰箱(含冰柜)(单价不超过2500元)、洗衣机(单价不超过2000元)和手机(单价不超过1000元)。家电下乡产品具体型号以商务部、财政部招标确定公告为准。补贴标准为补贴类家电产品销售价格的13%。我县农民凭身份证、户口簿在省内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均可获得财政补贴,但每户每类补贴产品购买数量不得超过2台(件)。农民购买家电产品3日后,持以下材料:⑴购买产品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发票在载明商品基本情况的同时,应加注购买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号码;⑵身份证明(即,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⑶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⑷家电下乡产品购买人“一折通”专用存折;⑸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所填写“云南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申报审批表”申报补贴,补贴资金在15个工作日内发放到农民“一折通”专用存折上。
为充分发挥政策作用,2月19日国务院第51次常委会议决定,进一步加大家电下乡政策实施力度。3月9日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按会议精神,出台了家电下乡新政策,一是将家电下乡补贴品种增加到10类。即在落实现有补贴品种的基础上,将摩托车、电脑、热水器和空调四类产品由各省自主选择两类实施的政策进行调整,调整为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同时再增加微波炉和电磁炉两类。二是调整补贴产品限购政策。由原来每户每类家电下乡产品限购1台(件)放宽到2台(件)。
二、家电下乡工作开展情况
省、州家电下乡工作会议召开以后,我局高度重视家电下乡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为切实把家电下乡工作的好事做实,实事办好,县人民政府成立了推广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商务局局长、县财政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经委、县工商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质监局、县公安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商务局局长兼任;二是切实做好销售网点备案工作。网点备案是家电下乡工作重要环节,为了认真做好此项工作,我们严格按省、州商务部门的文件规定,根据信息系统销售网点信息和销售网点备案申请资料,截止4月7日对符合条件的28个网点进行了备案,网点已基本覆盖全县10乡镇(其中:手机销售网点17个,其它下乡产品网点11个)。同时要求各销售网点尽快熟悉并掌握家电下乡政策,正确宣传家电下乡政策,守法规范经营,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家电下乡工作。对销售网点实行动态管理,对违规网点将暂停或终止资格,对达到条件的网点申请后进行补充备案,形成竞争机制;三是制定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南华县推广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已于3月17日成稿;四是认真搞好培训工作。为顺利推进我县家电下乡工作,除积极参加省商务厅组织的培训工作外,于4月1日、4月7日组织乡镇财政所人员、全县网点负责人参加培训会议;五是举行启动仪式,拉开家电下乡工作序幕。3月29日县委、县人民政府组织县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销售企业代表、城区各销售网点负责人在华鑫购物中心举行了我县家电下乡工作启动仪式,迅速拉开了我县家电下乡工作序幕。截至4月7日我县已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6台(其中:冰箱5台、彩电4台、洗衣机7台),销售金额26192元,兑付7台家电下乡产品补贴1386.91元;六是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家电下乡宣传工作。⑴充分利用电视进行宣传。家电下乡启动仪式后,制作家电下乡小常识一期,在南华县电视台播放6次,将家电下乡有关内容,如补贴程序、操作规程等进行详细介绍。⑵发放家电下乡资料5000份,由各销售网点进行发放。⑶制作家电下乡宣传横幅5条;七是督促家电下乡销售企业加强网点销售人员业务培训。截至4月6日销售企业已分别对23个销售网点,40个系统操作员(销售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三、存在主要问题
从我县家电下乡运行一个多月来看,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
1、补贴手续繁琐。由于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比较严密,因此,购买、申报补贴和兑付等环节手续比较繁琐,时间比较长。
2、销售企业税收增加,效益降低。在实施家电下乡工作以前,我县95%的家电销售网点都是实行定税制或包税制,一年也就交几百元到几千元的税,承担家电下乡产品推广销售后,要按销售额3%纳税,加上中标企业给销售网点产品利润空间薄,从而影响销售企业利润,有的网点则要求上级中标企业直接开票,降低税率。
3、部分销售网点对信息管理系统不熟悉,影响了信息录入和补贴申兑。在这次调查中,目前仅有华鑫购物中心正常录入销售信息,剩下的还没有录入销售信息(手机销售网点尚未进行销售)。
4、有少数中标企业没有认真履行责任。主要表现在货源供应不足,对所属销售网点监管不够。
四、下步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加强与成员单位的联系沟通,及时通报信息,认真研究家电下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同财政部门的沟通,确保县级配套补贴资金及时兑付;配合宣传部门,立足正面,典型引路,促进宣传工作;协同工商、质检部门,确保产品质量;联系公安部门,确保经营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各销售网点信息录入工作的指导,尽快帮助各销售网点普及电脑知识,努力做到销售与录入同步进行。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继续做好销售网点备案工作,督促企业在空白乡镇加快网点布局,方便群众。
(二)强化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对销售网点的管理,督促销售网点设立家电下乡产品专区(柜),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标准,并做好销售信息的登录工作。加强对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管,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对家电下乡产品质量、价格、宣传、销售、服务及维修标准、退换货处理、信息系统及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对于在销售过程中弄虚作假、搞虚假宣传的,坚决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以及存在坑农害农、扰乱流通秩序行为的,坚决取消其销售资格。
(三)加大宣传力度。为使家电下乡政策深入人心,我局将通过公告、宣传栏、印发宣传手册、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将家电下乡补贴产品、销售网点、补贴办法、申领手续等有关政策和办法宣传清楚、解释明白,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真正让老百姓知道买什么、在哪里买、如何申请补贴,让农民了解政策、理解政策、懂得政策。
南华县商务局
二〇〇九年四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