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通过党政全力推动、群众积极主动、上下共同联动、和谐氛围促动、产业发展带动,全面推进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使林区生态得到保护、农民得到实惠、产业得到发展。 三年来,全县完成外业林权勘测93538宗、共227.57万亩;完成林改村委会126个、村民小组1466个,完成率达100%;发证27490本,涉及农户51233户,到户率达99.2%;排查林权纠纷2410件,调处林权纠纷2317件,调处率96.1%,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取得实效。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晰了山林产权,落实了经营主体,进一步确立了林农的主体地位,做到了“还山于民、还权于民、还利于民”,实现了“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初步建立起了“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通过“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确保收益权,落实处置权”,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发展林业的积极性,使“早造林、早受益、早致富”的意识深入人心,由“要我造林”向“我要造林”转变,农民纷纷争购苗木造林,出钱出力护林,社会各界也踊跃投资林产业建设,全面实施林改2年以来,仅新种植核桃就达23万亩,极大地激活了林业经济的发展潜力。随着主体改革的基本完成,各乡镇初步建立了经营主体多元化,权、责、利相统一的森林经营管理新机制,进一步调动了群众造林、护林的积极性,推动了以核桃、野生菌为主的林业产业发展。去年年底,全县种植核桃面积已达到54.2万亩,产量达4157.18吨,实现产值1.08万元;新增封山育菌面积27万亩,全县封山育菌面积达117万亩,野生菌集散交易量达6466吨,实现产值2.98亿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力地促进了林业产业的发展。通过林改,广大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明显得到提高,护林爱林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县政府组建了森林防火专业队,各乡镇成立了森林防火应急队,林业行政案件、森林火灾连续三年呈下降趋势,盗砍滥伐案件明显减少,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防治意识明显增强,有力地保护了森林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