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流通领域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省和州、县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流通领域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统筹协调,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为依据,以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标本兼治,远近结合,突出重点,依法治理,夯实基础,提高水平,促进全县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内容
(一)综合整治内容
1.根据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7.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制反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8.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的;
9.乡镇人民政府对重点行业(区域)和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10.经确定需要重点治理的行业及有关企业、单位的安全隐患。
(二)专项内容
在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加强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加强演练;整改人员密集场所和 “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特别是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落实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等消防安全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要运行正常;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人员密集场所在投入使用或营业前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要求;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符合防火性能要求,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有效落买;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方可施工、投入使用;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各相关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及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调整和确定具体治理内容和工作目标。
四、进度安排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贯穿我县流通领域各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始终,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和同步总结,并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细化方案,自查自纠(5月20目前)
1.各相关企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制订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各相关企业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于5月20日前报县商务局市场流通股。
2.各相关企业要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全员参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的要求,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二)督促检查,全面推进(5月20日至9月)
1.突出重点,治大隐患、防大事故。
2.加强雨季汛期安全检查和应急管理。
3.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对流通领域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逐项销号;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集中整治。
(三)深化治理,巩固成果(10至12月)
1.针对各季度工作特点,深入治理“三违”现象,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风大潮、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高危产品运输、储存、销售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开展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并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行全面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企业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建立组织协调机构,明确各有关责任单位的职责;认真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采取有效措施,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基层单位,落实到每个岗位,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对于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应根据行业特点和岗位,做到责任到人,不留死角,全面深入开展治理行动,努力排除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专项整治的深化,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继续。通过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既要抓现场,反“三违”,治隐患,切实消除当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努力把事故降下来,又要着力推进重点行业和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对每个企业安全状况摸清底数,分类指导,分类监管,推动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落实各项治本之策,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高企业安全基础保障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四)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企业和单位要把这次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结合起来,与实施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日常监管等工作结合起来,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统一部署,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务求实效。
(五)严格考核,强化监督。各股室及时掌握治理行动进展情况,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逐级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跟踪落实;健全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六)深入发动,群防群治。各企业和单位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治理行动,紧紧依靠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广大职工,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参加隐患治理,杜绝“三违”现象,提高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质量和水平。
(七)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各有关股室、各企业要广泛宣传这次治理行动的目标、内容和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落后单位,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形成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完善隐患举报制度,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举报人进行适当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