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内需 保增长—南华县家电下乡工作思考
2009-06-09 07:44  文章来源:南华县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家电下乡工作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而实施的一项惠民工程。为了进一步把家电下乡这项工作抓紧抓好,将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其健康、有序发展,县商务局于4月21日至25日对我县家电下乡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家电下乡工作的目的、意义
家电下乡是国家为了尽快提高和改善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生产条件而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是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尽快在农村建立健全流通体系的有效途径,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活动,是落实党和国家惠农政策的一项重要活动,是扩大内需、拉动生产的一项重要活动,对于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具有重要意义,对繁荣和活跃我县的农村市场,改善群众文化生活将会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一是有利于拉动农村消费。扩大农村需求是扩大国内需求的重点,把农村潜在的巨大消费需求转化为现实购买力,则能为我国日益形成的强大生产力提供有力支撑,为国民经济提供持久拉动力。抓住当前农村家电普及的有利时机,进一步推广家电下乡,能够直接提高农民消费能力,在更大范围内调动农民购买的积极性,真正把内需特别是农村消费启动起来。
二是有利于促进行业发展。我国是世界最大的家电生产和出口国,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产量均居世界第一,出口依存度大。最近一段时间受国际市场影响,出口受阻,行业发展遇到较大困难。推广家电下乡,能够促进家电生产、流通和农民需求的有机对接,有利于消化家电产品过剩产能,为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推动技术升级、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拓展了空间。
三是有利于改善民生。推广家电下乡,能够让更多的农民用上性价比高、服务有保障的名牌家电产品,尽早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特别是在农村普及彩电和手机,可以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帮助农民了解国家政策、获取更多市场信息、学习生产技术,促进农民增收。这是贯彻国家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具体体现。
四是有利于完善农村生产和流通服务体系。推广家电下乡政策不仅仅是给一些财政支持,一“补”了之。而是通过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更多的企业关注农村市场,不断建立和完善面向农村的生产、流通和售后服务网络,改变长期形成的以单一供给结构面向差别很大的城乡二元结构的状况,实现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家电下乡工作的相关政策
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我省从2009年2月1日起,到2013年1月底止,在全省范围开展家电下乡工作,对农民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中标企业生产的中标9类家电产品给予财政补贴。9类产品为: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手机、电脑、热水器、空调、微波炉和电磁炉。家电下乡产品具体型号以商务部、财政部招标确定公告为准。补贴标准为补贴类家电产品销售价格的13%。
我县农民凭身份证、户口簿在省内家电下乡产品指定销售网点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均可获得财政补贴,但每户每类补贴产品购买数量不得超过2台(件)。农民购买家电产品3日后,持以下材料:⑴购买产品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发票在载明商品基本情况的同时,应加注购买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号码;⑵身份证明(即,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⑶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⑷家电下乡产品购买人“一折通”专用存折;⑸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所填写“云南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申报审批表”申报补贴,补贴资金在15个工作日内发放到农民“一折通”专用存折上。
三、工作进展及成效
自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在我县开展以来,我县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对家电下乡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截止到目前,我县已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83台(其中:冰箱56台、彩电25台、洗衣机102台),销售金额272796.00元,兑付7台家电下乡产品补贴1386.91元。其突出特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为切实把家电下乡工作的好事做实,实事办好,县人民政府成立了推广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商务局局长、县财政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经委、县工商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质监局、县公安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商务局局长兼任。
(二)结合实际,编制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
省、州家电下乡工作会议召开以后,我县高度重视家电下乡工作,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编制《南华县推广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经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审定后,于 4月20日印发全县各乡镇、各部门。
(三)举行启动仪式,拉开家电下乡工作序幕。
3月29日县委、县人民政府组织县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销售企业代表、城区各销售网点负责人在华鑫购物中心举行我县家电下乡工作启动仪式,迅速拉开了我县家电下乡工作序幕。
(四)深入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充分利用电视进行宣传。家电下乡启动仪式后,制作家电下乡小常识一期,在南华县电视台播放6次;制作南华县家电下乡产品购买须知一期,播放3天,9次,将家电下乡有关内容,如补贴程序、操作规程等进行详细介绍;二是发放家电下乡宣传资料5000份;三是制作家电下乡宣传横幅5条;四是各销售网点结合自身和本地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宣传家电下乡,在城乡进行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尽量让更多的老百姓了解这项工程,努力将家电下乡的信息送到千家万户。
(五)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县商务局积极会同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家电下乡工作要求,立足部门实际,结合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加强同财政部门的沟通,确保县级配套补贴资金及时兑付;配合宣传部门,立足正面,典型引路,促进宣传工作;协同工商、质检部门,确保产品质量;联系公安部门,确保经营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各销售网点信息录入工作的指导,尽快帮助各销售网点普及电脑知识,努力做到销售与录入同步进行。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继续做好销售网点备案工作,督促企业在空白乡镇加快网点布局,方便群众。
(六)科学布点,规范促销
销售网点备案是家电下乡工作重要环节,家电下乡工作开展初期,为认真做好此项工作,我县商务局严格按省、州商务部门的文件规定,根据管理系统销售网点信息和各网点备案申请资料,截止到目前对符合条件的29个网点进行备案,并通过电视、网络对各网点进行公示,网点已基本覆盖全县10乡镇(其中:手机销售网点17个,其它下乡产品网点12个)。同时要求各销售网点尽快熟悉并掌握家电下乡政策,正确宣传家电下乡政策,守法规范经营,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家电下乡工作。对销售网点将实行动态管理,对违规网点将暂停或终止资格,对达到条件的网点申请后进行补充备案,形成竞争机制。
(七)强化培训,提升工作效率
为顺利推进我县家电下乡工作,除积极参加省商务厅组织的培训工作外,分别组织了相关培训。一是于4月1日、4月7日组织乡镇财政所人员、全县网点负责人开展业务培训;二是督促家电下乡销售企业加强网点销售人员业务培训。截至目前各销售企业已分别对23个销售网点,40个系统操作员(销售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三是各销售网点加强对员工的业务知识、业务技能进行培训,做到人人精通产品使用知识,掌握商品组装、调试技术,使员工业务知识、技能和服务素质得到很大的提升。在搞好各项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的同时,积极开展 “倡导文明用语,不说服务忌语”活动,提高了整体服务水平。
四、家电下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从我县家电下乡工作运行一个多月来看,高达13%的财政补贴,给农民以显现的实惠,但通过我们调查发现,“家电下乡”工作,虽然备受农民欢喜,但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不少问题:
(一)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尽管各级政府都召开了专门会议并对“家电下乡”的相关政策作了广泛宣传,但由于部分“家电下乡”中标企业和销售网点没有采取正面、行之有效的宣传措施,部分农民还是认为这是商家的促销手段,没有体会到这是党和政府拉动消费、扩大内需的一项惠民措施,导致部分农民还存在观望心理。
(二)销售企业税收增加,效益降低。在实施家电下乡工作以前,我县95%的家电销售网点都是实行定税制或包税制,一年也就交几千元的税,承担家电下乡产品推广销售后,要按销售额3%纳税,加上中标企业给销售网点产品利润空间薄,从而影响销售企业利润,部分销售网点出现积极性不高的现象。
我县于3月29日全面启动“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因为“家电下乡”产品具有价位低、产品性能优良、售后服务良好三大优势,深受农民群众喜爱。据初步统计,截至4月20日,我县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近200台,销售金额达27.28万元。而登录系统录入信息的仅41台,销售金额7.04万元,仅有22.4%的销售产品录入系统,录入率偏低。按照“家电下乡”政策要求,“家电下乡”产品售出后,必须开具税务发票,且销售网点于产品售出后3日内必须录入信息,农民凭税务发票、随机标识卡等有关证明材料才能到乡镇财政所申领补贴。但销售网点认为,开具税务发票加重了缴税负担。他们认为,“家电下乡”产品价格便宜,中标企业在商务部、财政部招投标时报价已压得很低,都低于以前的销售价,中标企业给他们的利润空间非常有限,绝大多数产品进销差率只有8%左右,差率高的达12%左右,只要开具发票就必须要缴纳3%的营业税,扣除运杂费、门店租金、工资等,利润微乎其微,甚至有些产品开具发票后可能出现亏本,无利可图,积极性严重受挫。从而出现部分销售网点不愿意销售“家电下乡”产品,更愿意推销非下乡产品,因为非下乡产品价格高、利润高且手续简便。
我们调查了解到,由于“家电下乡”产品毛利率偏低,而税收必须按实缴纳。于是,一些销售网点为了片面追求个人利益,采取各种手段引导农民购买非下乡产品,甚至有个别销售网点做反面宣传,误导农民。
(三)销售网点业务能力有待更进一步提高。部分销售网点对信息管理系统不熟悉,不及时录入销售信息,影响了农民朋友申领补贴进度。在这次调查中,目前仅有华鑫购物中心正常录入销售信息,剩下的还没有按要求录入(手机销售网点尚未进行销售)。
(四)补贴手续繁琐。由于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比较严密,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凭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在家电下乡指定销售网点上报基础资料,再到乡镇财政所上报材料接受初审,由乡镇财政所初审合格后上报县财政局审核,合格后再将家电补贴款打入农民一折通账户上,时间上前后需1个月左右时间,因此,购买、申报补贴和兑付等环节手续比较繁琐,时间比较长。
(五)备案销售网点单一、散、小。由于我县家电销售企业都是以各品牌厂家为依托设立的销售点,经营规模普遍不大,且由于中标企业品牌较多、型号复杂,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品牌、型号单一,网点散,店面小,不能形成一站式服务,给群众购买时对家电下乡产品品牌、型号的选择带来了不便,不能发挥惠民政策的集群效应。
(六)工作经费缺乏。家电下乡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惠民工程,实施时间长、工作量大,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而根据中央、省、州有关家电下乡的工作要求,不能向网点收取任何费用,我局在开展此项工作中需投入大量的宣传费用,由于我局经费紧缺,难以筹措大量的前期工作经费和宣传费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此项工作迅速推进。
五、对策和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为使家电下乡政策深入人心,我局将通过公告、宣传栏、印发宣传手册、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将家电下乡补贴产品、销售网点、补贴办法、申领手续等有关政策和办法宣传清楚、解释明白,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真正让老百姓知道买什么、在哪里买、如何申请补贴,让农民了解政策、理解政策、懂得政策。
(二)进一步加强领导。在家电下乡的过程中,因涉及部门较多,领导小组要针对存在问题,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究困难、问题和提出解决的办法。强化对销售网点的监督管理,随时开展工作调查研究,掌握了解新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商务局要进一步加大“家电下乡”网点的备案工作,对不严格执行“家电下乡”政策和销售制度的经营网点要坚决予以取缔,并配合宣传部门加强宣传;税务部门要研究解决当前经营中出现的相关税收政策,提出可行的建议;财政部门要按照规定及时兑付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的补贴款,把国家的惠民政策办好办实;质监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防止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从生产源头上堵住伪劣产品上市;工商部门要在流通领域加大“家电下乡”产品的质量监测,不失时机地对上市品种实施抽样检测,对检测有质量问题的“家电下乡”产品,要立即责令退市并依法处理和曝光。
(三)强化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对销售网点的管理,督促销售网点设立家电下乡产品专区(柜),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标准,并做好销售信息的登录工作。加强对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管,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对家电下乡产品质量、价格、宣传、销售、服务及维修标准、退换货处理、信息系统及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对于在销售过程中弄虚作假、搞虚假宣传的,坚决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以及存在坑农害农、扰乱流通秩序行为的,坚决取消其销售资格。
(四)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反映困难。在家电下乡工作实施过程中,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加强联系沟通,及时通报信息,采取共同协作配合,认真研究家电下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问题本部门能解决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解决;本部门无法解决的要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汇报,并提出意见建议。
(五)积极向上汇报,设立家电下乡产品专营店。针对销售网点单一、散、小的问题,县商务局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的沟通协调,建议有实力的家电销售企业设立家电下乡产品专营店,努力做到产品类别全、品牌多、型号多,增加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选择性,充分调动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真正让党和国家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总之,家电下乡政策是国家扩大内需、惠农、拉动经济发展的一项战略性政策,目前虽然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但我们坚信,我县的家电下乡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下,一定能推动南华经济的发展,能把中央的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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