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家电下乡产品购买须知
2009-04-14 14:37  文章来源:南华县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一、实施时间200921日起20131月底止,共4年时间。

二、产品及价格限制:

目前能够实施的产品为:彩电(单价不超过2000元)、冰箱(含冰柜)(单价不超过2500元)、洗衣机(单价不超过2000元)、手机(单价不超过1000元)。

三、限购数量及补贴标准:每户每类补贴产品购买数量不得超过2台(件),补贴标准为补贴类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价格的13%

四、购买资格:任何人,但享受补贴只是农业户口。

五、购买需带材料:身份证、户口簿。

申报补贴程序:购买人持有关票据和证件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财政所申报补贴,申报补贴需带材料:

⑴购买产品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⑵身份证明(即,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⑶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

⑷家电下乡产品购买人“一折通”专用存折;

⑸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七、退货审核程序:按照先退补贴后退货的原则,购买人因质量问题需退货的,在销售网点同意并在原销售发票上注明“同意退货”后到乡()财政所审核。补贴资金尚未发放,财政所在原销售发票上签署“补贴未发,可退货”意见,并盖公章;补贴已发的,购买人退回补贴金额,财政所在原销售发票上签署“补贴已退,可退货”意见,并盖公章。购买人凭乡()财政所签署意见的销售发票到原购买网点办理退货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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